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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7-10-31  阅读次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监督管理工作的的通知》(鲁环评函[2012]138号)的相关要求,为了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现对郯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郯城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郯城县公共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与孔望山路交汇西北处

建设单位:郯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项目投资:9100万元,全部由政府投资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临沂市郯城县人民路与孔望山路交汇西北处,占地面积293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15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0平方米。主要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一处(主楼为12层、裙楼为3层)。容积率0.73,建筑密度12.5%,绿地率36.2%,停车位180个。

预期竣工时间:2018年8月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名称:郯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00279850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一)评价机构: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515393624;

Email:44713668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评价将在充分研究本项目工程资料的基础上,以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为依据,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开展评价工作。

(一)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收集相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确定环境影响评价重点;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深入开展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评价区域的环境特征和本项目建设的特点,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项目选址合理性与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声环境影响分析;生态影响分析;环保防治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并在评价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控制污染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项目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包括声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等。

2、您认为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3、您认为项目建成后对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产生什么影响?

4、您对该工程建成后的环境改变是否接受?

5、该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6、该项目是否增加就业机会?

7、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对建设项目在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意见。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来电、传真、来函、电子邮件均可(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的二、三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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