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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访谈

履职尽责 服务大众 ?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8-05-07  阅读次数:

履职尽责 服务大众

进一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县政府网站: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郯城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洪洲同志。刘局长,您好!

刘洪洲:主持人好,大家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进行沟通和交流。

县政府网站:近年来,郯城县司法局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2017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情况。

刘洪洲:2017年以来,郯城县司法局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充分发挥法律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职能作用,切实做好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稳定各项工作,不断实现司法行政工作新突破、新发展。在2017年度平安临沂建设中被授予“十佳政法单位”,在全县招才引智工作中获得“三等奖”,打造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全省首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去年召开的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现场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矫正“黄丝带”帮教活动和远程视频会见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一致肯定。

一是不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建设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为承载全县常态化、便捷式、高效能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目前已服务群众近万人次,办理相关业务7000余项,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在全县建立了1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5个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成率达到了100%、74.8%,打通了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零距离”。进一步增强基层装备水平,先后投入70余万元为14个司法所新购置电脑、打印机、电视机、执法记录仪以及办公桌椅等办公用品,安装了电信宽带、政务内网,为每位干警配发了99式司法警用四季制服、配备了掌上移动办公终端,签订了130元消费协议,从笔墨纸张到终端平台,为干警履职提供了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是以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为抓手,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注册开通“郯城普法”等官方微博、微信,入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企鹅号”等新媒体通道,建立了信息宣传矩阵集群。“郯城普法”微信公众号全年更新信息161条,回复群众咨询31条。14个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6个局机关业务微信群、1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网上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办理民生事项,用信息化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和科学化。

三是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加强执法保障。制定出台《郯城县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审核办法》、《社区矫正执法手册》等执法文件,配备执法记录仪、移动办公终端、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等执法设备,规范了执法行为,提升了执法水平。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全年走访全县600余个社区村居,面见693名社区服刑人员、1011名安置帮教对象,排查出重点社区服刑人员12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3人。对6名脱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提请治安拘留处罚,对6名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给予书面警告,拉网清查行动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不留死角顺畅对接。三是加强过渡性帮教基地建设。按照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现场推进会会议精神,在充分借鉴费县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经验基础上,利用原老局办公楼打造了集教育、培训、管理为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构筑良好的就业平台。

四是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建成的矛盾调解指挥系统与全县基层调解组织实时互联互通,利用监地视频会见系统及时化解邻里纠纷,实现矛盾纠纷解决的高效率、快速化。12月25日调处的重坊镇后高庄村村民马某土地纠纷一案,依托监地视频会见系统让群众在家门口解决矛盾纠纷。二是积极开展矛盾调处,主动化解信访积案。各级调解组织全年调处矛盾纠纷1801起,调处成功1785起,调处成功率98%,化解群众信访积案26起,有效的预防了信访矛盾纠纷案件的发生,真正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典型案例教育引导。调解的一些典型案件在市、县电视台全年拍摄播出13期,用群众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实现了“调解一个案件,宣传一部法律,教育一片公民”的工作效果。

五是发挥法律援助、公证、基层法律服务职能,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一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部覆盖,全年提供各类法律法律服务事项6751件,其中参与矛盾调处105件,辩护代理112件,开展法律援助42件,举办法制讲座26场。通过与选派的法律顾问签定聘任合同,完善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对服务事项进行承诺,实现了法律顾问真正融入村居。二是深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证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我局公证处已改制为公益事业二类,全年办理各类公证事项2695件,人均办案数674件,实现了公证机构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三是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2017年郯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77件,办结602件,为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众上门办理援助案件9件,挽回群众利益2084万元。

六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加强法治郯城建设。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组织全县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检验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成效。二是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推动了依法治县规划的顺利实施。三是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的“法润校园”、“法润社区”等系列活动,普法讲师团、志愿者结合身边事例、社会热点问题“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实效显著。去年以来共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国家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活动35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4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

县政府网站:刘局长,近年来,县司法局积极响应上级号召,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请您给我们谈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刘洪洲:好的。近年来,郯城县司法局以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创新法律服务方式,通过整合公证、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司法鉴定等多种法律资源,着力打造了集咨询、诉求、服务、监督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中心,实现了法律服务“菜单式”供给、“订单式”服务。中心运行以来,服务群众近万人次,办理相关业务7000余项,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主要做法:

(一)整合资源,实现“集中化”接待。高标准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公证、律师、调解等多项资源,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法律援助、公证办理、普法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特殊人群管理、司法鉴定等多项法律服务,实现了“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综合法律服务大厅设立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7个办事窗口,配备法律自助查询机、排队叫号机、电子公告屏、饮水机、休息座椅等便民施设,以超市化服务模式,每天安排律师、法律援助工作者、人民调解专家、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轮流值班,为前来咨询办事的群众提供一对一法律服务。特殊人群管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等三大职能中心“消化吸收”前台业务分流,提供深度法律服务,实现群众“走进一个大门,解决一揽子法律需求”。

(二)完善机制,打造“规范化”平台。一是规范窗口标准。根据群众不同法律需求,编制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指导目录,明确公共法律服务范围,细化、量化服务内容、方式和程序,统一规范业务流程。二是创新服务方式。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有特殊困难的服务对象推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方式,并逐步实行网上受理申请;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快速办理;对群体性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目前已为139位特殊困难群众开辟法律援助“快速通道”,免除经济困难审查,为82位行动不便的特殊困难群众提供公证、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快速办理3起农民工维权群体性案件。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诚信档案,将律师诚信执业纳入日常监管,通过职业道德综合评价,引入法官评测、当事人反馈、律师互评,将律师诚信执业划分为优、良、一般三个等级,定期向法院及社会公布律师诚信执业情况。注重加强失信律师管理,对诚信评定为一般等级的律师给予暂时停止执业,并建议法院暂时中止其出庭活动。

(三)发挥优势,提供“精准化”服务。一是提供人性化帮教服务。开通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平台,每两周组织一次服刑人员及亲属远程视频会见。建立心理减压室和生物反馈解压抑制系统,对新入矫服刑人员实施心理测试、风险评估。同时,成立临时救助站,对无家可归、无衣可穿的特殊矫正人员实施临时性救助,实现司法、民政、妇联联合救助。目前已开展远程视频会见42次1000余人次,给予6名刑满释放人员实施临时救助,在家人亲属的教诲和感化下,其中6名罪犯因改造积极获得减刑,15名罪犯被监狱评为改造积极分子,6名罪犯给予记功奖励。二是实行信息化调解。开发矛盾调解指挥系统,基层调解组织实时互联互通,对乡镇(街道)矛调中心现场进行远程指导,实现矛盾调处实时调度、同步指挥。设立专家调解室,定期安排具有心理资质的调解专家“值班坐诊”,对情绪激动或现场失控纠纷当事人及时提供心理干预和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三是构建多元化平台,实现一站式法律服务。在建好县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同时,积极延伸服务触角,构筑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一是打造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在全县14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基本覆盖。二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平台。注册开通“郯城普法”官方微博、微信,入驻“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组建普法新媒体矩阵,群众可以在线咨询法律问题,在线申请法律援助、远程视频调解、远程会见预约,自主选择律师、调解员、公证员,准确查询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息,实现“面对面”法律服务。三是拓展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12348”法律服务专线的基础上进行扩容升级,将其升级为具备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政务监督、协调联动、舆情分析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承接业务的指派分流和办理协调,满足群众各类法律服务需求。

县政府网站:刘局长,您能给我们介绍一下司法局今后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吗?

刘洪洲: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着力加强全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全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集中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问责制度,加强教育、警告、惩戒“三道防线”建设。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条禁令”,坚定不移地推动司法行政单位纪律作风建设,驰而不息防范和纠治“四风”,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严格党员教育管理,提升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狠抓责任落实。

二是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抓好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建设,力争2018年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100%,不断提升我县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真正发挥法律服务保障民生职能作用。

三是进一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积极破解法治郯城建设工作面临的难题,力争在县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乡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上取得突破,打造一批法治文化新亮点,努力开创法治郯城建设的新局面,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同步小康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继续开展以“弘扬法治文化,推进法治郯城建设”为主题的“法律六进”活动,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

四是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充分发挥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在职业技能培训、教育矫正管理等方面积极作用,认真做好“回归工程”,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构筑良好的就业平台。进一步建立完善公、检、法、司日常衔接机制,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衔接畅通、工作有序、职责明确、措施到位,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不留死角顺畅对接。

五是发挥调解优势,维护社会稳定。认真落实市委书记王玉君视察人民调解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借鉴兰陵、兰山人民调解工作经验,充分调动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力量,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围绕重点节假日和重点项目建设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实行调访一体化,有效抑制不稳定因素,大力推进“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格局建设;按照调解组织正规化、调解队伍专业化、工作机制规范化、日常管理制度化的“四化要求”,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调解委会规范化建设。

六是推进律师公证服务转型升级,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全覆盖。完善提升“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社区、乡村延伸,发挥村居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增强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改善基层自治管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全县重大事件、重大项目工程的协调和处理,认真执行律师参与化解信访积案,大力推进公职律师参与法律服务公益活动;开展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活动,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依法严厉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妨碍司法公正、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执业秩序等不良行为,维护市场主体和当事人合法权益;认真落实法律援助便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广大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借此机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生活幸福!同时,恳请大家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

县政府网站:我们也非常感谢刘局长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祝福您工作顺利,祝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更好的成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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